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近日印发《黑龙江省2025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2025年全省农村地区实施保护性耕作面积力争达到2700万亩。实施作物以玉米、大豆生产为重点,包含杂粮、杂豆、麦类、花生等;实施区域以西部半干旱、盐碱和风沙区为主,扩展到黑龙江省中部、南部、东部和北部大部分适宜地区。
根据《实施方案》,支持政策包括作业补助和高标准应用平台补助。
作业补助:
为提高农民实施保护性耕作的积极性,2025年全省农村地区对前茬是玉米、大豆、杂粮、杂豆、麦类、花生的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作业给予政策补助。秸秆焚烧的地块,不发放作业补助。
1.玉米茬保护性耕作补助。坚持“高质多补”工作导向,实施差异化分档补助政策。玉米茬第一档为秸秆少量覆盖还田,地表播种前秸秆覆盖率在30%以内,春季免(少)耕播种,给予20元/亩作业补助;第二档为秸秆部分覆盖还田,地表播种前秸秆覆盖率在30%-60%之间,春季免(少)耕播种,给予35元/亩作业补助;第三档为秸秆大量覆盖还田,地表播种前秸秆覆盖率在60%及以上,春季免(少)耕播种,给予60元/亩作业补助。
2.大豆茬保护性耕作补助。大豆茬(杂粮、杂豆、麦类、花生茬参照此补助标准执行)保护性耕作要按照技术模式实施,播种时可以监测到地表有大豆秸秆,对作业合格地块给予30元/亩作业补助。
补助对象为实施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作业的农机户、农机合作社等作业主体。进行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作业的机车,必须全部安装免(少)耕播种监测仪,进行作业数量和质量监测。免(少)耕播种作业经省农机调度指挥平台判定合格后,方可享受免(少)耕播种作业补助。
高标准应用平台补助:
打造一批示范带动强、实施质量高、技术应用规范的应用平台,给予承担平台建设的县级农机部门,每个县级平台补助5万元,每个乡级平台补助1万元,用于做好数据监测、对比试验、基础研究、培训指导、宣传引导等工作。为鼓励高标准应用平台增强示范带动作用,对高质量作业实施差异化补贴政策。对县级平台实施玉米茬第三档作业面积达到2500亩以上的,乡级平台实施玉米茬第三档作业面积达到500亩以上的,将作业补助提高到80元/亩。每个县级平台当年作业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每个乡级平台当年作业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4万元。补助对象为承担平台任务的保护性耕作实施主体。
《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依据当地核定的《保护性耕作免(少)耕播种作业验收单》免(少)耕播种作业面积,按要求将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给补助对象。此项资金能通过一卡通发放的,必须纳入一卡通发放。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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