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种粮大户积极性,加快推进粮食适度规模化种植,稳定全省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生产保障能力,近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印发《2025年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种粮大户是指承包或租种耕地达到一定规模,集中种植主要粮食作物的农户、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种粮经营主体分,主要有种粮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制种企业或单位不纳入补贴范围。
补贴条件
享受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至少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其中:小春主要粮食作物为小麦;大春主要粮食作物为水稻、玉米。民族地区主要粮食作物除小麦、水稻、玉米外,增加马铃薯、荞麦、青稞。粮食作物之间的间、套种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在一个县(市、区)区域内,种植大、小春两季,补贴面积不重复计算,按种植面积大的一季申报、补贴。
(二)种粮大户租种耕地,必须与土地承包户或村集体签有土地流转合同(协议)。国有农场、科研院所等单位没有发包耕地不得纳入补贴范围。
(三)耕种必须符合当地主要种植模式和技术要求,不得粗放种植,亩产需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统一耕种土地、统一购买农资、统一防治病虫害、统一销售产品等。
(四)吸纳农户务工,带动周边农户适度规模种植,促进农户就业增收。
(五)能独立承担种植风险,自负盈亏,享有产品处置权。
补贴门槛
在一个县(市、区)区域内需达到的种粮面积:成都平原区100亩(成都平原区名单见附件1),丘陵山地高原区30亩。
补贴标准
成都平原区补贴100元/亩,丘陵山地高原区补贴200元/亩。
符合补贴条件的种粮大户于2025年6月底前自行向耕地所在的乡镇政府申报收获在当年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申报时必须如实填报《2025年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经所在村委会确认盖章,并提供租种耕地合同书原件或以土地入股的相应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以及相关复印件等资料。各乡镇核对资料和实地核查实际种植面积后,将原件退回种粮大户,建立分户清册,资料存档备查。
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根据种粮大户种植面积,在2026年1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种粮大户手中;对种粮大户是法人的,通过其基本账户发放。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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