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印发《吉林省2025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在全省适宜区域全面实施保护性耕作,2025年全省任务面积4000万亩。
在稳定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的基础上,吉林省将通过差异化补助方式,有序引导高质量保护性耕作面积增加。作业补助对象为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农业经营主体和作业服务主体。应用基地补助对象为承担建设任务的实施主体,县乡级基地实施主体原则上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体补助对象可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吉林省以玉米作物为保护性耕作推广应用重点,推进大豆、杂粮、杂豆、油菜、麦类等其它作物实施保护性耕作技术。
根据《方案》,吉林省已向各地下达补助资金,由各地科学合理安排使用,资金重点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作业补助
实施差异化补助,推进“高质多补”。各地根据秸秆覆盖程度具体实际确定档次。
(1)玉米作物补助标准。秸秆大量覆盖(覆盖率在60%及以上),补助标准每亩不超过70元;秸秆部分覆盖(覆盖率在30%-60%之间),补助标准每亩不超过50元;秸秆少量覆盖(覆盖率在30%以下的),补助标准每亩不超过25元。各地应综合考虑本地秸秆覆盖免少耕作业综合成本和技术应用基础等情况,合理确定分档作业补助具体标准。参加“高质多补”试点的县份,可结合本地农业生产实际,综合考虑秸秆覆盖率,条带耕作和播种作业成本对应用秸秆覆盖条带耕作技术开展保护性耕作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由实施县(市)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2)大豆、杂粮、杂豆、油菜、麦类等补助标准。实施免耕播种作业的地块实行单一档补助,各地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具体补助标准,原则上补助标准每亩不超过35元。
2、高标准应用基地补助
高标准应用基地应以秸秆大量覆盖为主。县级应用基地面积不少于1000亩、乡镇级应用基地面积不少于200亩,保护性耕作作业补助标准每亩150元。其中,县级应用基地要有省级技术支撑单位和专家小组开展技术指导,乡镇级应用基地要有当地技术支撑单位和专家小组开展技术指导。各地农业农村(农机主管)部门委托技术支撑单位和专家小组依托基地开展数据监测、对比试验、基础研究、培训指导、宣传引导等技术指导工作。每个县级基地技术指导费用不超过3万元,乡镇级基地技术指导费用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3、实施效果监测点补助
鼓励各地建设保护性耕作实施效果监测点,每个监测点的监测补助资金数额由当地农业农村(农机主管)部门与第三方监测机构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昵称 验证码 请输入正确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