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当前位置:兴旺宝>资讯首页> 政策法规

四川首部!《核技术利用废放射源、放射性废物收贮准则》4月19日起施行

2025-04-13 08:40:23来源:四川生态环境 阅读量:12559 评论

分享:

  日前,四川省首部辐射安全领域地方标准《核技术利用废放射源、放射性废物收贮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正式发布,将于4月19日起施行。该《准则》由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牵头制定,它的出台标志着全省核技术利用进入规范化发展新阶段。具体有哪些内容,有什么特色,一起来了解。
 
  制度创新破解行业痛点
 
  构建全流程管理体系
 
  四川省作为核技术应用大省,因送贮单位缺乏技术标准指导,在收贮工作中面临包装不规范、剂量超标等环境风险隐患。《准则》通过制定差异化管理措施、明确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贮存期限等11章61条具体规范,构建起覆盖分类、整备、运输到处置的全流程标准体系,为核技术利用单位依法依规处置废放射源、放射性废物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环境安全防患于未然。
 
  技术标准引领产业升级
 
  筑牢安全防护屏障
 
  通过构建精准化收贮技术体系,预计全省每年可规范收贮废放射源200余枚、放射性废物数百公斤,不仅将大幅度降低辐射事故风险发生率,更将为四川核技术产业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作为四川省首个收贮地方标准,将为西部核技术产业集聚区的建设提供制度保障,有助于构建“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安全处置”的完整产业链,有效提升四川在全国核技术应用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多维措施保障标准落地
 
  创新赋能绿色发展
 
  为保障《准则》执行,四川将建立“三维实施体系”:充分借助国家生态环境(核与辐射)科普基地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全方位的宣传活动;组建专家服务团,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辅导,帮助企业准确理解和严格遵循《准则》要求;通过规范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管理,强化标准执行,确保《准则》在实际操作中不走样、不变形,发挥其应有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原标题:四川首部!《核技术利用废放射源、放射性废物收贮准则》4月19日起施行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装备总站)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来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