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近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2025年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支持市县建设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6个以上。
根据《方案》,海南省从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一批)中安排200万元,其中儋州市65万元、文昌市15万元、定安县60万元、临高县60万元。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数量为儋州市2个、文昌市1个、定安县2个、临高县1个以上。
支持对象
支持较有实力的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服务联合体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建设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
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机具库棚、维修车间、播种出苗车间、育秧温室大棚、浸种池、催芽室、烘干厂房、农资和初级农产品储藏仓库等农业生产服务设施,以及购置碎土机、筛土机、输送机、育秧盘等育秧设备设施。中央财政资金按不超过投资总额的30%给予支持,购置的设施设备不重复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
在完成任务目标的前提下,资金可用于开展粮食生产机械化技术推广和培训工作,提升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管理能力。
《方案》要求,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和评价审计,杜绝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等现象。要按照涉农项目资金线上调度要求,每月20日前在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平台(https://zyzf.xnzb.org.cn/)更新数据,确保每月底统计数据与实际工作成效相符。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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