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当前位置:兴旺宝>资讯首页> 地方新闻

第二批浙江省美丽海湾建成单元和培育单元名单公示

2024-12-20 08:33:43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阅读量:16157 评论

分享:

第二批浙江省美丽海湾建成单元和培育单元名单公示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浙江省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浙政发〔2022〕12号),对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评价方法(试行)〉的通知》(环办海洋函〔2024〕283号)和《浙江省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浙美丽办〔2023〕12号)的工作要求,我厅于近期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浙江省美丽海湾评选活动。经评选,形成第二批浙江省美丽海湾建成单元名单为:台州市大陈岛诸湾、舟山市嵊泗诸湾、温州市沿浦湾、宁波市象山东部诸湾;同时形成美丽海湾培育单元名单为:宁波市象山港、温州市渔寮湾、嘉兴市杭州湾-嘉兴段、舟山市舟山南部诸湾、台州市乐清湾-台州段、台州市温岭东部诸湾。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第二批浙江省美丽海湾建成单元和培育单元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2月19日—12月25日。
 
  联系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海洋处 丁驰弘  0571-28903396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装备总站)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来评论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
    • 《浙江省河湖长制规定》施行!

      新规鼓励运用无人机航拍、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开展巡查,并通过统一的数字化平台实现问题流转与实时反馈,推动基层河湖长的角色从问题的“发现者”向“解决者”转变。
      2026-08-18 08:51:50    15988
      河湖长制河湖保护河湖治理
    • 《资阳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9月1日施行!

      《资阳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共二十三条内容,定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2026-07-03 14:00:27    17407
      河湖长制水处理河湖治理
    • 2024年度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结果通报!

      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有关单位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公布!
      2026-01-07 14:18:09    15922
      污染防治攻坚战河湖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