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浙皖地区危险废物跨省利用豁免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印发
《沪浙皖地区危险废物跨省利用豁免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印发:沪浙皖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对利用豁免管理单位开展技术帮扶指导,推广先进经验,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疑点、难点、痛点、堵点等问题。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规范化环境管理,对发生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024-12-24 08:32:22 15507
- 危险废物处理危险废物利用
2024-12-11 08:48:27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阅读量:17923 评论
《沪浙皖地区危险废物跨省利用豁免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印发
《沪浙皖地区危险废物跨省利用豁免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印发:沪浙皖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对利用豁免管理单位开展技术帮扶指导,推广先进经验,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疑点、难点、痛点、堵点等问题。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规范化环境管理,对发生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广州市2024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建议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广州市2024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建议,明确表示2023年,广东省内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市场竞争激烈,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平均负荷率仅28%,危险废物收集设施平均负荷率仅15%,收集利用处置设施低负荷运营。因此,建议谨慎投资同质化的危险废物物化处理项目、含铜蚀刻废液和含铜污泥综合利用项目。《关于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
昵称 验证码 请输入正确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