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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创新发展培训班的通知

2024-09-28 14:04:54来源: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阅读量:75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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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定于10月下旬在江苏省扬州市举办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创新发展培训班。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动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生产经营水平,充分激发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新质生产力,我站定于10月下旬在江苏省扬州市举办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创新发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国内外农机化及社会化服务发展介绍;
 
  (二)我国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趋势及相关政策;
 
  (三)农民专业服务合作组织规范提升与高质量发展;
 
  (四)农机社会化服务机务管理及安全生产;
 
  (五)农机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分享;
 
  (六)农机社会化服务现场教学。
 
  二、培训对象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中心)、农机(技)推广及鉴定部门负责粮油机械化扩种、增产减损、农机服务组织建设人员,各级农机合作社辅导员、农机服务组织带头人,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1日报到,22-24日培训,25日疏散。
 
  地点:长青国际酒店(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02号)
 
  联系人:高玮 17705252186
 
  四、报名及培训费用
 
  (一)报名方式。请于10月16日前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任一二维码报名参训。
 

 

 
       
 
  (二)培训费用。培训班收取培训费1800元/人(含培训、餐饮、教材、培训证书等费用),住宿费、交通费用自理,住宿单间330元/间,标间390元/间。
 
  (三)缴费方式。培训费采用银行汇款或报到时刷卡、支付宝或微信方式交纳,现场不收取现金。银行汇款请务必在备注栏标明“扬州培训”。
 
  收款单位: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十里河支行;
 
  银行账号:11220701040017219。
 
  五、其它事项
 
  (一)培训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得安排与培训内容无关的事项,严禁外出参加各种聚会、拜访、宴请等活动,不得饮酒。
 
  (二)本次培训班全部开具普通增值税电子发票。
 
  (三)培训结束后为参训人员发放培训证书。
 
  (四)联系人:
 
  010-59199093、15600085142 刘璐
 
  010-59199097、15858255859 方强
 
  附件:乘车路线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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