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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微塑料列为第15类新污染物!《河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4年版)》公开征求意见

2024-08-03 14:10:22来源:河南生态环境厅 阅读量:59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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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新污染物治理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河南生态环境厅起草了《河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下称《清单》)。《清单》共包括15 类物质,前 14 类与国家清单一致,并在国家清单基础上新增微塑料为第 15 类新污染物
 
  15 大类新污染物中,编号 1-9 是《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明确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包括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 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PFOA 类)、十溴二苯醚、短链氯化石蜡、六氯丁二烯、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三氯杀螨醇、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PFHxS 类)、得克隆及其顺式异构体和反式异构体。
 
  编号 10-11 为二氯甲烷和三氯甲烷,是已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或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需实施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
 
  编号 12 是近期社会高度关注的环境内分泌干扰物壬基酚。
 
  编号 13 是国内外高关注的抗生素类物质。
 
  编号 14 是我国已淘汰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编号 15 是《河南省清单》新增的微塑料。
 
  微塑料的管控措施具体为:
 
  (1)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 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 0.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等 5 类制品;
 
  (2)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3)分区域、分行业、分阶段禁止限制提供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 5 类制品
 
  原标题: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河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4年版)》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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