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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危险废物鉴别报告复核程序(试行)》发布!

2024-07-06 08:40:29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阅读量:98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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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6月末,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内危险废物鉴别报告复核程序(试行)》的通知。该程序适用于江苏省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在职责范围内,对江苏省危险废物鉴别报告开展复核工作。江苏省危险废物鉴别报告复核程序包括筛选报告、组织复核和结果处理。
 
《江苏省危险废物鉴别报告复核程序(试行)》全文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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