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当前位置:兴旺宝>资讯首页> 行业标准

关中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式生效

2024-05-08 14:20:52来源:陕西生态环境厅 阅读量:184 评论

分享:

  陕西省地方标准《关中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 1830-2024)》于4月15日生效,标准号:DB61/1830-2024,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规定了关中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厂的运行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染物监测、污染物达标判定和实施与监督。
 
  本文件适用于关中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排污许可管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控制与监督管理。
 
  本文件不适用于村镇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关中地区包括西安市(含西咸新区直管区)、宝鸡市、咸阳市(含西咸新区共管区)、铜川市、渭南市、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韩城市所辖的行政区域。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装备总站)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来评论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