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当前位置:兴旺宝>资讯首页> 企业动态

强化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要求 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4-05-08 08:42:09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阅读量:137 评论

分享:

  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质量安全水平,促进行业安全健康发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组织起草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正式发布。
 
  当前,电动自行车已成为消费者日常生活的重要交通工具,我国既是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大国,也是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大国。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的社会保有量已经超过3.5亿辆,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企业累计生产电动自行车4228万辆。电动自行车使用的蓄电池主要有铅蓄电池和锂离子蓄电池两种。国内主要电动自行车品牌发布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型中,配备锂离子蓄电池的比例已经超过20%。
 
  《技术规范》从单体电池和电池组两个层面规定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其中单体电池方面主要考虑了过充电、过放电、外部短路、热滥用、针刺、标志6项安全要求;电池组主要考虑了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环境安全、热扩散、互认协同充电、数据采集、标志等7个方面22项安全要求。
 
  《技术规范》作为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对规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产品设计、生产和销售,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将促进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产业的健康发展,本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通过不断健全标准体系、开展关键指标研究和试验验证等,持续推动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产品安全水平的提升。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面向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生产企业和相关经销商,系统组织开展《技术规范》宣贯培训,同时加大标准执行力度,引导和督促相关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生产,推动强制性国家标准有效执行、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装备总站)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来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
    • 多部门联合印发《电动自行车共享换电工作指南(试行)》

      近日,国家消防救援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电动自行车共享换电工作指南(试行)》。
      2025-07-17 08:50:21    19934
      电动自行车充电
    • 事关你的“小电驴”!新国标今年9月1日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部署,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本质安全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已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旧版标准(GB 17761—2018)将被替代。
      2025-01-21 08:36:40    17108
      电动自行车安全
    • 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要求具备北斗定位、不再强制脚踏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旧版标准(GB 17761—2018)将被替代。
      2025-01-14 14:05:14    18187
      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