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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 加强矿井水保护和利用工作

2024-03-28 14:08:14来源:仪表网 阅读量:34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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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多部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矿井水保护和利用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推动矿井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缓解水资源短缺压力,保护生态环境,支撑能源资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多部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矿井水保护和利用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推动矿井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缓解水资源短缺压力,保护生态环境,支撑能源资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国矿井水保护和利用能力不断提升,利用量持续增长,但仍面临区域发展不平衡、统计底数不清晰、政策标准不完善、技术装备不完备、保护利用不充分等问题。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矿井水保护和利用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国矿井水利用量将持续提高,利用率也将不断提升,特别是在黄河流域,矿井水利用率力争达到68%以上。同时,矿井水保护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将基本建立,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矿井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为实现这一目标,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一是加强矿井水源头保护,推行源头控制,合理选择治理工艺,确保在煤炭开发过程中减少对地下水资源的破坏。二是推进矿井水质分级处理,根据矿井水的水质特点,采取合适的处理工艺,确保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再利用标准。三是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从加强矿井水配置、生产和生活利用、生态和农业用水等方面综合利用矿井水。四是健全矿井水利用体制机制,完善统计计量考核制度、健全政策标准、健全价税机制、完善财金政策、强化科技支撑。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综合协调,水利部加强取水许可、配置利用、监测计量管理,生态环境部加强达标排放、水质监管,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加强安全管理,国家能源局加强煤炭行业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业内专家指出,通过政策的引导和市场的调节,将有效推动矿井水资源的合理利用,缓解我国水资源短缺的压力,同时也有助于保护生态环境,推动能源资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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