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参数
品牌 | 悍博 | 型号 | 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 |
新旧程度 | 全新 | 额定电压 | 380V |
额定功率 | 9.6kw | 产地 | 山东 |
别名 | 细水雾灭火装置 | 规格 | 16M |
外形尺寸 | 1400x750x1000 | 用途 | 灭火 |
载重 | 145kg |
细水雾-泡沫灭火装置主要由储水瓶、驱动气瓶、泡沫液储瓶、细水雾-泡沫两用、泡沫比例混合器、消防盘、 高压软管和控制阀门等部件组成。该装置兼顾细水雾和泡沫两种灭火装置的优点,具有灭火性能高,灭火范围大,机动性能好,适用于A、B类火灾等特点。
该产品弥补了市场上同类产品的缺点,形成了推车式细水雾泡沫灭火装置,车载细水雾泡沫灭火装置等。在轻型机动车上安装细水雾泡沫灭火装置可以有效实现队战时装备的摩托化,提高队快速灭火的反应能力。
适用范围:
1、中层民用、商用建筑的A、B类火灾;
2、作为轻型消防车、消防船配置的消防装备; cm04
3、车站、码头、加油站、小型油库及飞机仓库等特殊场合。
手推式细水雾灭火装置是采用四冲程风冷发动机与高压泵浦配套制造的。具有重量轻便、结构紧凑、启动方便、出水迅速、油耗量低、压力大、扬程高、灭火效率高工作稳定可靠等特点,还对城市森林及缺少水源的场所具有能灭火的优点,使用于城市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森林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城市/乡镇易燃易爆生产型企业、文保单位、大型仓库、油库、车站、码头、港口、船舶、寺庙、货场、林业等需消防防范的单位,亦可使用与乡镇、街道、村、企业等场所灭火、冲洗及其它需要应急措施的设备。
推车式细水雾灭火装置
1.适用范围:
(一)可燃固体火灾(A类)
细水雾灭火系统可以有效扑救相对封闭空间内可燃固体表面火灾,包括纸张、木材、纺织品和塑料泡沫、橡胶等固体火灾等。
(二)可燃液体火灾(B类)
细水雾灭火系统可以有效扑救相对封闭空间内的可燃液体火灾,包括正庚烷或汽油等低闪点可燃液体和润滑油、液压油等中、高闪点可燃液体火灾。
(三)电气火灾火灾(E类)
细水雾灭火系统可以有效扑救电气火灾,包括电缆、控制柜等电子、电气设备火灾和变压器火灾等。
细水雾灭火系统系统特性:
(一)节能性
细水雾对人体无害,对环境无影响,不会在高温下产生有害的分解物质。由于它具有的冷却作用和明显的吸收烟尘作用,更加有利于火灾现场人员的逃生与扑救。
(二)电气缘性
细水雾的滴粒径小,喷雾时水呈不连续性,所以电气缘性能比较好。带电喷放细水雾的试验表明,细水雾具有良好的电缘性能。
(三)烟雾消除作用
细水雾蒸发后,体积膨胀而充满整个火场空间,细小的水蒸气颗粒易与燃烧形成的游离碳结合,从而对火场环境起到很强的洗涤、降尘、净化效果,可以有效消除烟雾中的腐蚀性及有毒物质,有利于人员疏散和消防员的灭火救援工作。
(四)快速移动
装置设计结构紧凑、布局合理、机动灵活,可作为快速移动的微型消防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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