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对植保无人机的补贴对象:10-20L电动多旋翼植保无人飞机。
湖北省对植保无人机的补贴试点产品技术条件
1)植保无人飞机起飞全重不大于50千克,载药量10-20升;
2)设计飞行速度不大于15米/秒,设计飞行真高不超过20米,能够控制在视距内或扩展视距内操作;
3)有固定的药箱安装位置和wei一匹配紧固件,一款机型能且只能匹配一款药箱;
4)有操作人员身份密钥接入装置,能够做到经密钥连接后方可作业飞行;
5)加装有飞行控制芯片、电子围栏、避障系统软件、作业飞行数据实时记录存储设备和施药作业系统,具备防重喷漏喷、防农药漂移功能,能够实现作业飞行可识别、可监测、可追查;
6)获得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或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或鉴定证书;
7)符合《植保无人飞机质量评价技术规范》(NY/T 3213-2018)中相关技术参数要求;
8)单台配备电池数量≥4组,并配备一次可充4组以上电池充电器,多旋翼飞机药箱满载悬停时间≥10分钟。每组电池续航时间应能保证喷完额定载药量。电池应有外壳和电路保护,防止在使用、充电、存储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
9)纳入适航管理的无人机由*适航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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