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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兽药残留标准即将来袭,新旧更替有何不同?

2022-07-30 19:00:02来源:广州佳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阅读量: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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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兽药残留*近日就动物性食品中兽药zui大残留*发布了征求意见的函。据了解,近年来兽药残留引起食物中毒和影响畜禽产品出口的报道越来越多。药物残留不仅可以直接对人体产生急慢性毒性作用,引起细菌耐药性的增加,还可以通过环境和食物链的作用间接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本次修订共对已批准使用的 267 种兽药进行梳理并按类别做出相应规定,共完成104个品种的*制修订工作,形成允许使用无需制定残留*的品种4154个,维持*公告 235号中允许治疗使用不得在食品动物中检出的品种共9个。另外对*公告 235 号中第四部分: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并已提交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发布,本*中不再收载。
标准主要变化
本次标准替代*第235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zui大残留*》,其他标准或公告中涉及本标准中的指标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与*第235号公告相比的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可食下水和其他食品动物的术语定义;

——取消原235公告第四部分禁止使用在物动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的兽药。

——在已批准动物性食品中zui大残留*规定的兽药中增加了阿维拉霉素等13种兽药。

——对原公告中乙酰异戊酰泰乐菌素等17种兽药的中文名称或英文名称进行了修订。

——增加了*等15种兽药的日允许摄入量。

——对原公告中安普霉素等9种兽药的日允许摄入量进行了修订。

——对原公告中*等15种兽药的残留标志物进行了修订。

——对原公告中*等28种兽药的动物种类。

——对阿维菌素等29种兽药的靶组织和zui大残留*进行了修订。

——对*等23种兽药的使用进行了修订。

——删除蝇毒磷zui大残留*。

——增加了73个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不需要制定残留*的兽药品种。

——删除了氨丙啉等6个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不需要制定残留*的兽药品种

——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维持*公告 235 号相关内容。

——禁止使用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的兽药由国假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发布,不再列入zui大残留*。

目前,共制定了7537项农兽药残留标准,基本覆盖常用农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农产品种类。下一步,将按照*已经制定的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5年行动计划,每年新制定兽药残留*100项。到2025年,兽药残留*达到2200项,与标准相衔接,基本实现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行法有标可判。CATO标准品也应国加法规推出一系列兽药残留标准品,让检测结果更准确,更真实。
 

以下为本次调整法规中,CATO提供的相关部分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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